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区块链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以准备发币、未来增值空间巨大等为由,诈骗数十名受害人247万元。 这提醒我们,当国家提出区块链技术作为创新重点时,一定要防止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故意曲解政策含义,甚至利用区块链技术等概念从事诈骗活动。 不当利用区块链赚钱有两种类型。 一是以区块链为噱头,发行各种“虚拟货币”,制造庞氏骗局。 这种没有任何储备支持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传销的变种。 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存在空白或漏洞,一些人以高科技为幌子,引诱人们进入游戏,很容易对其进行诈骗。 赚很多钱。 另一种是利用一些新概念直接进行诈骗,就像本案中的骗子一样,利用流行的发行概念来欺骗人们将钱转移到他们的账户上,然后甚至没有建立一个虚假的平台。 目前来看,后一种情况是法律可以直接处罚的。 对于前一种情况,只能依靠参与者自己来克服贪婪。 然而,随着区块链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不排除不怀好意的人会“发明”更多新的区块链骗局,比如推销各种产品、各种投资等等。打着高科技名义的概念和活动,只要是花钱的,就需要更加谨慎。 事实上,国家把区块链作为创新重点,并不是鼓励各种虚拟经济泡沫,也不是鼓励各种区块链骗局。 国家高度重视区块链技术的进步,最终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对于那些以虎皮为旗帜的人,或者那些故意以错误的方式念经的人,我们要时刻警惕。 区块链技术引入中国已有几年时间,其相关效果应该是比较明显的,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政策和法律引导条件。 政策制定者和司法部门有必要加强研究,让政策和法律跟上,告诉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媒体要摆正态度,加强宣传。 对于公众来说,摆脱一夜暴富的心态,才是避免成为受害者的最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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