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警惕“虚拟货币”诈骗,实为非法集资诈骗

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提醒,部分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纳资金。资产”侵犯公众利益。 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在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行为。 他们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网络化、跨界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接收和支付资金,风险范围广、传播快。 一些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为境内居民实施非法活动。 有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获得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行为。 这些非法活动骗取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难以监控和追踪。

其次,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 利用热门概念进行炒作,有的甚至利用名人“平台”进行宣传,并以空投“糖果”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回报高、投资低”。风险”,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盈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幌子发行虚拟货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比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一些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的概念,但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 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利用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制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 诱导消费者进入市场后,平台会利用各种操纵市场的手段,侵吞消费者的财产。

三是违法风险较多。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入”(货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入”(线下利润发展)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资金,引诱投资者和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规模。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特征。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维持许久。 广大公众应该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炒作承诺。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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