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雷 摄
据中国银保监会消息,24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值得提醒的是,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旗号,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纳资金,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众的利益。
上述五部门发布题为《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区块链是非法的。 筹款、传销和欺诈的现实。
此类活动有何特点?
1、网络化、跨界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并利用在线支付工具接收和支付资金,风险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上为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有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获得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行为。 这些非法活动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监控和追踪难度很大。
其次,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
利用热门概念炒作,编造各种“高高在上”的理论,有的甚至利用明星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 ”、“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盈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的形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强。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货币升值收益)和“动态收益”(线下开发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资金,引诱投资者、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规模。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特征。
五部门提醒,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上是“借新钱还旧钱”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行难以长期维持。 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盲目相信炒作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观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