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我们温馨提醒广大公众: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高额招商融资行为。以利息回扣和高额回报为诱饵。
在一起利用虚假“养殖项目”非法集资诈骗案中,不法分子设立空壳公司“XX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并通过租赁写字楼等方式进行虚假包装,伪造其经营场所和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无吸收资金资格,无养殖业,开展“投资畜禽生态养殖”项目”,并承诺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
不法分子通过电话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组织聚餐、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捏造公司经济实力,夸大养殖项目发展前景。 同时,他们以高额返利和投资奖励为诱饵,然后利用空壳公司名义与338名投资者签署了共计479份《会员卡消费充值协议》。
直至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和每月回扣,企业就关闭。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面对不法分子抛出的所谓高利诱惑,应提高警惕:
一是审核资质。 金融业属于特许经营的范围。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二是利益比较。 不法分子向公众承诺的回报率往往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和普通理财产品的回报率。 遇到“高利润”退货项目时,一定要与正规银行机构的产品退货进行比较,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 | 厦门网
编辑| 金元
审计| 黄琼
最终审判| 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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