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315,金融消费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表示,要加快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化水平。 如何识别金融消费中的那些“坑”? 金融界专门整理了基金、证券、保险、理财等领域避免“陷阱”的指引。
信用修复、老人住房、套路营销、高额返利……近年来,金融领域的骗局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防止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受到损害,让我们一起保护钱袋。 315来临之际,跟随我来看看金融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陷阱”。
征信“修”是假的,别信!
征信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个人征信报告用于贷款、买房、买车、做生意。 因此,一些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以“信用修复、洗白、除单”、“纠纷投诉咨询、代理”等名义招揽业务,收取高额服务费。费用。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醒,“信用修复”并不可信。 信用信息领域不存在“修复”、“洗白”等术语。 任何声称合法、收费的“信用修复”都是骗局,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删除、修改信用记录。
金融界提醒:即使有逾期记录,也不要过于恐慌,因为一方面,个人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记录在欠款、欠款还清后会保留5年,并且会不能与你共度一生; 贷款审批时将进行综合研判,不以信用报告作为唯一参考。 另外,还可以出具个人陈述,对逾期情况进行说明和说明,个人信用报告会如实记录。
出现逾期后,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杜绝不良行为,并注意量入为出,合理借贷,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如果您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征信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可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而且投诉也是免费的。
警惕短信钓鱼诈骗,三种方法教你识别
向消费者发送短信钓鱼链接是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段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以多家银行名义发送服务信息,声称客户的手机银行、银行卡、身份证等过期或失效,诱导客户点击短信中的网站链接进行服务。访问虚假的手机银行系统。 或者手机号码、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法分子会快速利用客户的身份进行转账,盗取银行卡内的资金,导致客户的资金遭受损失。
金融界在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警惕未知短信、未知网站链接和页面、未知手机APP,尤其是在被要求提供敏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时,应多阅读、慎重思考,防范被骗的风险。被骗了。
检查消息是否真实。 冒充银行名称的诈骗短信会降低消费者的警惕性。 消费者在收到银行发送的信息时应注意辨别真伪,尤其不要盲目相信异常号码发送的短信。 如果消费者不确定短信是否真实,可以前往银行营业网点或咨询其官方客服。
其次,检查网站链接和页面是否为官方渠道。 诈骗短信提供的网页链接可能是冒充手机银行、网银网页的钓鱼链接,也可能是病毒木马,请勿轻易点击操作。 建议消费者通过银行官方手机APP或网站等正规渠道登录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尽量不要点击第三方提供的网站链接,以免被不法分子欺骗。
第三,检查对方要求的信息是否属于重要、敏感的个人信息。 消费者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支付码等都是重要且敏感的个人信息。 当第三方请求或输入上述信息时,您需要保持警惕。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重要敏感信息,不要点击不明网站链接,不要在银行官方渠道以外的网页上填写重要敏感信息。 如果您发现自己被骗,请立即联系银行冻结银行账户,保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投资养老”“住房养老”,小心竹篮打水!
2月17日,“别让老人单独参加陌生人聚餐”、“标价5000元的保健品购买价只要9元”等话题冲上热搜。 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继续升级。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谋取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缺乏了解,打着投资养老、销售老年人产品的旗号,经常出现在公园、超市、社区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等,继续向老年人灌输财政养老金。 、新投资等概念。 他们通过组织参观、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方式,争取老年人的信任和青睐。 老年人降低警惕后,又趁机对老年人进行道德绑架,进行虚假宣传。 最终目的是骗取老人的钱财。
不法分子经常利用承诺高分红、保本高息、预约养老服务等说辞,引诱老年人投资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 这些机构无法提供承诺的养老金服务。 他们拿到资金后进行运营,流程不透明。 筹集资金并逃跑的风险很高。 一些老年人养老基金被犯罪分子诈骗。
此外,以“养老房”为名,诱导老年人抵押房产,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 犯罪分子声称的“住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无关。 它只是打着国家政策的幌子,推行非法集资活动的一种手段。 “以新换旧”的庞氏骗局。 有的参与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抵押了,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着贷款的重担。
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影响。 消费者应树立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稳赚不亏”和“无风险、高收益”的宣传,不要投资于经营不明确、风险未知的领域。物品。 理财产品如果承诺收益率超过6%那就是一个问号,如果超过8%那就很危险,如果超过10%就准备损失全部本金,而“保本高回报”就是金融欺诈。 请记住,投资有风险,切勿被高回报诱惑而冲动投资。 记得选择正规机构。 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并与家人讨论。 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谨慎对待合同签订过程,不签订空白合同。 请勿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防止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
明星代言金融有雷区“三查一防”也有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互联网平台和金融投资产品层出不穷。 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促销或平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回报、误导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金融消费。 合法权益。
目前,明星代言各类互联网平台或金融产品的类型较多,常见的模式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是为P2P平台代言。 近年来,明星代言的平台出现爆雷事件,导致参与者资金流失。 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 例如,“中金系”集资诈骗案已造成万余名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 三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代言。 线上平台操作较为便捷,但也存在风险提示、保险通知不够等问题。 消费者不应因为明星代言而忽视风险提示。 四是发挥金融产品和平台的平台作用。 例如,“泛亚有色”曾邀请某位学者出席活动,利用名人光环误导公众消费。 五是代表银行保险机构的某些产品或整体品牌。 例如,明星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大使或宣传大使。
为此,金融行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不要盲目相信明星代言,而应理性对待“明星代言”产品或服务,做到“三查一防”。 检查该组织是否具有适当的资格。 其次,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看收入是否合理。 第四,防止过度借贷。
默认勾选“自动续订”,杜绝“套路”营销行为
目前,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使用金融服务已经非常普遍。 一些机构在互联网页面中隐藏各种“套路”,为消费者自主选择设置障碍,使得一些不熟悉智能设备使用的老年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或缺乏理性的消费者消费理念 消费者更容易“套路”。
例如,在购物、媒体、社交、游戏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的广告泛滥。 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为贷款业务吸引流量,完成流量变现,诱导消费者在产品宣传、展示或支付等方面优先使用消费信用。 。 又如,一些互联网保险营销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不明确,诱导消费者在页面上勾选“领取保险”、“自动续保”等选项。 此外,一些平台通过默认检查或强制检查的方式进行捆绑搭售,迫使消费者购买非必需的产品或服务。
一些机构或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分析、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如不顾消费者的综合信用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盲目诱导消费者借贷、负债。而超前消费,这种不正当利用优势地位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套路放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也不断变换马甲,打着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之名,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比如,存在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义,打着就业、培训、医疗美容等服务幌子的例行贷款。 学生、求职者或盲目追求高消费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 还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财”、“代理退保”等名义招揽业务,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手续购买所谓的所谓“退保理财”。理财产品“高收益”,甚至截留、挪用消费者退保资金,隐瞒集资诈骗风险。 还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债权人、债务人急于解决困难、追回资金的心理,以债务解决、债务咨询服务等名义收取高额服务费。
金融界提醒:为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自身权益,一是警惕隐瞒风险、费用模糊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理财产品和需求。 2.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3、警惕非法“代理维权”违法行为,谨慎对待签约、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 4、警惕借“还债”等名义诈骗侵权行为,依法正确看待和解决债务问题。
慎重选择金融机构,务必配合理财“双录”
随着银行理财进入净值时代,理财产品净值面临波动风险,理财收益完全取决于实际投资结果,原来的预期收益率已不复存在。 金融界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及时转变理财观念。 资管新规的核心内容是打破“刚性兑付”,以往银行理财产品“保本保息”、“零风险”等承诺已经成为过去。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培养长期、理性、科学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直接或间接以“投资管理公司”、“理财公司”名义开展理财业务,诱发非法资金风险。 -提高。 消费者应擦亮眼睛,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并对理财机构发布的投资标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和风险识别,审慎决策。 面对新的变化,消费者需要牢记收益与风险成正比,更好地了解理财产品的特点,购买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产品。 如果您完全无法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可以选择存款产品; 如果您的风险偏好较低,可以选择投资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 不建议选择股票、期货等市场的权益类理财产品。
另外,一定要配合财务管理“双录”。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对销售区域的销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为了省“麻烦”,一些消费者常常拒绝或抵制银行的双重登记。 购买理财时进行“双录”,是日后发生纠纷时维权的有力证据,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