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在潇潇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梳理优化
2023年孝感市
请检查
1. 就业服务
1. 已解决
大学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或拟就业创业的城镇定居。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通过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落户; 暂时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在拟就业创业的社区公户落户。
2.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条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独立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标准:每人每年15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求职与就业服务
您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可以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进行登记。 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在线登记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介绍等就业服务。 。
4. 文件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点招聘就业的,档案由研究生院移交就业单位或定点单位保管;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由研究生院移交就业或工商登记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存; 暂时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学校保存两年。 孝感市存放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惠办APP、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2、企业补贴
5、一次性吸收就业补贴
对象: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届大学毕业生。
条件: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每人可补助1000元。
六、小微企业招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条件:聘用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准: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补贴(不含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7、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条件:一年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入职人员(含大学毕业生)总数达到现有员工人数的15%(员工100人以上企业为8%),并签订创业担保贷款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新发放300万以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应由政府补贴。 对新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根据企业情况给予贴息。
3. 自营职业
8、一次性启动补贴
对象:大学毕业生(毕业当年起5年内)。
条件:大学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潇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驾驶2人以上雇员。
标准:5000元。
九、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大学毕业生(包括留学归来的毕业生)。
条件:孝感市个体户。
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合伙企业、小微企业可实行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总金额不超过110万元的“捆绑”贷款。 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4、职业培训
1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应届大学毕业生。
条件: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
标准: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2学时,补贴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200-2000元。 对培训后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特殊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对仅取得培训证书的,按照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11、创业培训补贴
对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大学生、离校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
标准:《生成你的商业创意》(GYB)课程不少于24小时,补贴标准300元/人; “创业”(SYB)和“改善你的生意”(IYB)课程不少于56学时,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拓展你的业务”(EYB)课程不少于48学时,资助标准为1200元/人; 网络创业培训课程不少于56学时,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
12、岗前培训补贴
目标:企业
条件:毕业当年新招收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企业依托其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岗位技能培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并取得专业资格。 资格证书。
标准: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 学时不少于42学时。 一般情况下,企业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补贴。 补贴结算后,新录用人员必须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并仍在企业就业。
5、灵活用工
13、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条件: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标准: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4. 税收优惠
对象: 毕业年级大学毕业生
条件:自营职业
标准:3年内,按每户14400元以内依次扣除当年应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就业援助
15. 一次性求职及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当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人员和社会孤儿、烈士、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毕业生。
条件:有工作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标准:按照孝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
16.就业见习补贴
对象:就业见习单位。
条件:吸纳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实习,并向学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申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对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照留用员工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 学徒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申请:
1.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惠办APP在线申请。
2.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