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杭州市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经认证的海归经教育部授予学历学位、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同等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培养阶段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建德市范围内新设立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创业项目应当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可行性。 申请资助的企业需在建德市注册登记3个月以上,并依法在建德市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二)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杭州市普通高校学生申请创业资助,须持有在校期间孵化接受证明,且必须是已在建德市转化的创业项目。
(四)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五)项目补助只能享受一次,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已获得市财政同类资助的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和大学生股东)不得再次申请。
注:参加建德市及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可直接申请项目免费资助。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确定资助金额,待项目在我市实施改造后落实。 参加建德市及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创业项目,可直接申请免费项目资助。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确定资助金额,待项目在我市实施改造后实现。
资助标准和流程
项目补助金分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五个等级。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初审后——实地考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经评审的项目按规定发放扶持资金。 大学生创业项目符合要求的,杭州市财政将按照当地无偿补贴50%的标准进一步给予补贴。
例如:某大型初创企业经专家评审后,获得建德市5万元项目补助。 同时还可以向杭州市申请2.5万元的项目补助金,总共可获得7.5万元的项目补助金。
申报材料
(一)《建德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
(二)出资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学校原件); 学生创业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原件和学校出具的项目孵化受理证明。
(三)企业统一社会字母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运行报告。
(五)技术合作协议、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报告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按要求准确、真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资助资金等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3、受理单位:建德市人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二楼(新安东路298号)
时间
2022年2月21日至5月31日
联络人
雷纳,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