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滨元政[2017]3号),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项目终审工作的通知》 》(鲁教高初函[2020]5号)《2020年国家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项目申报、评选和终审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单独或以团队形式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并在导师的监督下进行。教务处。
2.创业实训项目:本科生团队中的每位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创业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营、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由团委管理。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训项目或创新实验,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招生和就业总监。
(二)项目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精力学习,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对科学研究、发明或创业有较大的兴趣,能够完成创新或创业研究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撰写研究报告,并取得成果(学术)交流、创业实践等工作。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担任,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 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一般不允许更改项目和人员信息。 每个学生每学期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和年级交叉。 涉及二级院校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名至2名。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承担科研项目,并具备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科研能力或者创业指导思想。
3、申请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特点。 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有特色、目标明确、预算合理,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和经济。
4、项目负责人主持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第一导师指导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每年限额1个。
(三)项目经费及实施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预算为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预算为10万元。 项目立项后,具体经费由学校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项目组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研究任务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完成项目并结案。
(四)项目完成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的预期成果在撰写申请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并以该标准作为项目最终资格审查已完成。
创新训练项目:公开发表以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为第一完成者的研究论文1篇(论文须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或获得授权1篇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或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创业实训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作为第一人完成,在滨州学院“挑战杯”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创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等奖项。
创业实践项目:在工商注册成功、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为法人并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习一年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内容须与注册公司经营项目及实践项目相关) ),或授权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或荣获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1项。
(五)申报金额及选择
基于积极鼓励的原则,二级学院没有申请限制,但为了提高申请项目质量,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 请二级学院提前做好申报项目论证和排名工作,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需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以下简称“省创新计划平台”) ,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答题。 网上申报的操作说明和要求将在项目推荐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六)申请程序
项目组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相应类别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附件3)和《国家及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信息表》(附件4),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材料,提交纸质版申请《国家及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副本及电子版,6月19日(周五)下午6: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实践教学科按项目类别分别由教务处、团委科技创新部、创业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中心负责。
二、竣工验收工作
(一)期末问题受理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应完成的“国创计划”和“省创新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应完成但尚未完成的“国创计划”项目,根据学校项目竣工条件要求 符合竣工条件的项目。
(二)终结验收组织
1、项目组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并达到项目结题要求,在“省创新创业计划平台”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打印纸质版《山东省创新创业计划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5)提交结果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地学校填写《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最终结果清单》(附件6)。 高级别学院根据项目类别将相关完成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团委科技创新部、招生就业办公室创业指导中心6月19日(周五)下午6点前,同时报送《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最终结果清单》电子版。
各类项目分别由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终审。 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方可通过验收。 学校将填好的申请表封存后交回项目组,扫描上传至“省创新计划平台”,学校对填好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报教育厅审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人员联系。
创新实训项目:教务处实践教学部刘红艳,办公楼北301。电话: 15555578555(分机:88127),E-mail:。
创业培训项目:团委科技创新部李琪,办公楼北110号,电话: 15555578555(分机:88113),邮箱:
创业实践项目:招生就业办创业指导中心,办公楼南楼403孙薇薇,电话: 15555578555-275-275。 15555578555(分机:81260),邮箱:
附件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请表
附件2: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申请表
附件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表
附件4:2020年国家及全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5: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定型申请表
附件6: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清单
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0 年 6 月 8 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项目终验收的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