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项目,学校首次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创新活动计划(兴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级SRTP”)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省创”) (校级SRTP)同步申报,现将创业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校级及院级SRTP项目申报通知请参见学院网站) 《关于组织申报实施浙江大学第二十期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1. 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创新、省创新、校级SRTP、院级SRTP四级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目的是促进教育理念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提升学生创新能力。 并以创新创业能力为基础,提高实践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全日制本科生(2016级及应届毕业生除外)。 省创新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允许研究生(应届生除外)申请。
2.由于今年是国家创新、省创新、校级SRTP四个层次的集中组织申报,为保证本科生第一堂课堂学习任务,本科生不得申请两个层次的科技创新项目。同时研究培养项目,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过程中,统一评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学生在申请期间填写《省创新申请表》。 对培训预分配名额(国家级创新项目5个、省级创新项目11个)进行审核,将更加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推荐申报为国家级创新项目。 审议并补充相应级别申报表。
3.申报项目的内容立足于问题领域的研究和社会的实际需求,以及教师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现有的研究课题,符合实际学生的科研能力训练; 二是基于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4、项目采用学生自我申报和导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可以是同一专业的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的学生组合。 团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其中,国创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践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 每个项目应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申请流程
1.申请启动、准备阶段:3月7日至3月12日,研究课题,指导教师、学生团队准备、联系、沟通等工作。
2.网站申请:3月13日至3月29日,本科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研究生无需登录系统申请。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
(从本科生院办公室网站下载
国创:
省级创作:
下载相关表格(下同)一式三份(打印并装订在A4纸上)。 本科申请项目应移交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 研究生申请项目应移交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注:申请表需电脑输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于2017年3月29日前提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一份,逾期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院(系)、系评审:3月30日至4月5日,本科项目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 开场及防守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单位申报项目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国家级创新项目5个,省级创新项目11个); 研究生申请项目由各院系组织审核,学校不分配名额。 审核完毕的项目申请表和项目汇总表由学院(系)签字盖章后于4月5日前寄至学校。
3、学校抽查评审:4月6日至4月13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学院(系)提交的项目进行抽查和评审。
4、项目公告:4月14日至4月21日。
5、项目公告:4月下旬,学校将公布项目审批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4. 项目管理
1、学院设有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四级科研训练项目的评审、中期检查、期末答辩和成果汇总工作。
2、本科院教务处负责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省创新型本科项目、校级SRTP项目的管理。 学校(部门)负责校级SRTP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项目管理; 党委学工部负责国家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审核和管理; 学校团委负责国家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评估和管理; 各学院(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申请、审核和具体实施。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不可替代,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国家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2年; 两年。
5、国家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检查情况,分两期拨付项目资金; 对于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资金将根据注册公司的相关证明分期发放。
五、相关政策
1、通过期末考试验收的本科项目,经相关认证后可计入相应的二等学分; 可代替部分与专业教学类似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
2、项目入选院校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支持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在本资助项目的研究中。 一定的教学津贴。
3、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收回资助,取消其今后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案件的。
本科报名,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冉峰,联系电话: 15555578555; 电子邮件: 。